大连投资理财:杀猪盘频发!大连警方发布重要提醒:网恋对象推荐投资理财平台一律是诈骗
每经编辑:杜宇
日前,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订阅号“大连公安”发布提示公告称,大连市近期发生多起杀猪盘诈骗,大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素未谋面的网友、网恋对象推荐网上投资理财、炒数字货币、虚拟币的,都是诈骗,广大市民对此要提高警惕,遇到此类情况一概不要相信。
同时,公告中还披露了两大典型案例。
两大典型案例
一是,市民张女士在网络上结识一位男士,第二天两人添加微信,对方每天对其嘘寒问暖,两人随即发展为网恋关系,以“老公”“老婆”相互称呼,之后在聊天交流中对方三番五次透露其在某款炒基金平台进行投资理财,并发来盈利截图。之后对方向张女士推荐这个理财平台,邀请其一同在其中投资理财,并表示跟着其操作可以稳赚不赔,张女士于是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登录到同一平台的网站,在该平台上进行炒基金操作,充值操作为向平台客服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张女士转账多笔后发现无法提现,客服称其操作违规、需缴纳保证金,张女士将保证金转给对方后,客服还继续其他理由要求转账,张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二是,市民周女士在抖音平台收到一条私信,结识一位男子,对方自称是一个金融公司的高管,随后对方添加了周女士的微信,每日和周女士聊天,嘘寒问暖体贴关怀。有一天对方称在外有事,让周女士帮一个忙:下载UC浏览器,登录一个炒外汇的网站,帮他进行一些操作,周女士按照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账户内的五万元一下就变成了五万二,于是非常心动。又过了几天,对方提出让周女士也开设账号,对方称自己是内部人员知道系统漏洞,可以带着她一起赚钱,于是周女士自己也开设账号,按照对方的提示陆续转账多笔充值到该平台,几天后却发现无法提现,联系平台客服,客服让周女士继续转账,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杀猪盘”的诈骗套路主要有三步,大连市公安局指出:
第一步:培养感情、取得信任。首先诈骗分子伪装为事业成功的单身人士,通过各种社交平台或者婚恋平台添加市民好友,通常选择有情感需求的成年市民,之后频繁聊天、体贴关怀,甚至远程下单赠送礼物,发展为网恋男女朋友。
第二步:引诱投资、小额回报。关系稳定后诈骗分子会声称自己善于投资理财、掌握某投资平台的规律,或自己是内部人员知道内幕消息、掌握系统漏洞,引诱市民到自制的平台进行投资,甚至提供账号让市民帮忙管理,大部分市民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小额投入几笔,诈骗分子通过后台操作让市民小赚几笔。
第三步:大额投入,成功“杀猪”。等到市民尝到甜头后,诈骗分子会继续怂恿市民加大投入,等到市民大额投入后却发现无法提现,这时候才发现上当受骗,而钱财已经进入了诈骗分子的口袋。
牢记七大防骗提醒
对王某向法院提交的电话录音,李某向法院表示“该份通话录音是其本人声音,但该录音系王某偷录的,取得方式不合法,建议法院不能采信。”
庄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作出李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 日内偿还王某借款20万元的民事判决。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李某提交了原所在公司《债务清偿方案实施细则》和《第二期债务清偿方案实施细则》等书面材料。而李某新提供的证据恰恰证实了他所在公司尚未偿还王某支付的20 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和李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合法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
第五百五十二条的“债务加入”新规;“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据悉,这一规定填补了解决以第三人加入债务为基本内容的相关纠纷在法律上的空白。
依据该规定,结合王某提供的通话录音,法院认定李某作为北京某公司的业务员,其以个人名义承诺并同意履行王某向其主张的案涉债务。该意思表示应视为李某个人作出的承诺,其法律行为符合债务加入的特征。
法院还认为,王某提供的通话录音是在与对方协商还款的过程中所产生,并未侵害对方合法权益,也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虽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录音取得的证据,但综合全案,能够作为法院的判案依据。
二审法院认为在李某所在公司未实际向王某清偿案涉债务前,应当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而维持原判。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